王某违规受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某受罚记】
王某,邑中人也,素行不检,好逸恶劳。一日,王某行于市,见一老妪,手提重物,步履蹒跚。王某心生歹意,欲趁其不备,窃取其物。不料,老妪警觉,大声呼救。路人闻声而至,王某见状,惊慌失措,欲逃之夭夭。
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终被擒获,送至官府。县官审问,王某初不认罪,后在铁证如山之下,不得不承认。县官依法判其罪,罚金若干,令其悔过自新。
王某受罚后,痛定思痛,深感悔恨。自此,改过自新,不再行窃,勤勉工作,终成乡里之楷模。乡人皆曰:王某受罚,实为转祸为福也。
【译文】
王某是乡里的人,平时行为不检点,喜欢偷懒。一天,王某在市场上行走,看到一个老妇人,手里提着重物,走路很艰难。王某心生恶念,想要趁老妇人不注意,偷走她的东西。但是,老妇人很警觉,大声呼救。路人听到声音赶来,王某看到这种情况,惊慌失措,想要逃跑。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最终被抓住,送到了官府。县官审问他,王某起初不承认罪行,但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不得不承认。县官依法判决他的罪行,罚他一些钱,让他悔过自新。
王某受到惩罚后,深刻反思,感到非常后悔。从此,他改过自新,不再偷窃,勤勉工作,最终成为了乡里的榜样。乡亲们都说:王某受到惩罚,实际上是把坏事变成了好事。
参考以下文章来源:
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9月7日发布警情通报:
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