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婆必开一肖一码,关于集中开展群租房、“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夜色中的猫2024-10-08香港10

各派出所,消防大队、局机关有关部门:

  为认真吸取“6.25”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根据市政府、市安委会及市消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市局决定从现在起至9月20日,组织全市集中开展群租房、“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局王志坚副局长局长为组长,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负责人童斌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辖区群租房、九小场所、三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全市所有群租房、“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基础信息健全,消防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场所“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提高;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及影响人员逃生的楼梯或窗户上铁栅栏拆除;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九小场所”整改到位;沿街各类群租房、“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店铺消防安全宣传、告知深入民心;场所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明显增强。

  三、整治范围、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1、群租房是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2、“九小场所”包含小商店(含生产加工作坊店铺)、小学校(含幼儿园、儿童看护点、各类社会培训点)、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含洗浴、足浴)”。3、“三合一”场所包含“企业类三合一”、“加工作坊类三合一”、“经营业类三合一”。

  (二)检查内容。1、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歌舞

厅、小网吧、小美容等六类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2、场所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3、场所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可靠;4、场所防火防烟分隔是否彻底;5、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现象;6、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7、场所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8、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是否到位,告知书是否张贴并贯彻执行。

  (三)检查标准

  一、群租房

  1、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查电线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老化,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现象;3、查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能用等。

  二、“九小场所”

  1、经营范围和行政许可: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

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六类场所要申请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合格后方可营业。

  2、严禁在住宅楼下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将“九小场所”设置在易燃可燃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的建筑内。

  3、安全疏散设施:场所应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一般设有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场所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固定铁栅栏,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全部拆除;二层以上推广安装逃生软梯或逃生绳。

  4、用火用电管理: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章动火用电现象,无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带有电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室内。

  5、防火分隔:相邻场所之间和楼梯间应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墙应采用实体墙(砖、混凝土块等)进行分隔,楼梯段及围护结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轻钢龙骨石膏板。

  6、人员住宿:值班留宿人员应住在一层,不得超过 1 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之间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相应的技防措施。

  7、消防设施和器材:面积大于 300 平方米小于 1000 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必须设置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场所内部装修不得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使用和功能完好,有条件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卷盘;所有场所按每 30 平方米 1 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

  8、装修材料:场所内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窗帘和地毯应采用难燃材料,严禁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胺酯泡沫夹芯板)装修。

  9、消防宣传: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标识。从业人员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场所的消防安全告知书要张贴在明显部位,熟悉并严格执行告知书要求。

  三、“三合一”场所

  (一)“三合一”定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大致可分为三类:“企业类三合一”、“加工作坊类三合一”、“经营业类三合一”。

  (二)下列建筑内不得允许存在“三合一”现象,已存在的要取缔:

  1、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2、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3、厂房和仓库;

  4、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5、地下建筑。

  (三)发现已经存在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合一”场所,应责令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难以完全分隔时,则不得设置人员住宿,已设置人员住宿的要限期搬迁:

  1、合用场所的建筑高度大于15m;

  2、合用场所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m2;

  3、合用场所住宿人数超过20人。

  (四) 除第(二)条以外的其他合用场所,当执行第(二)条规定确有困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确保完好有效;

  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3、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

  (五)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00 m2,且住宿少于5人的小型合用场所,当执行本标准关于防火分隔措施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规定确有困难时,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人员住宿宜设置在首层,并设直通室外安全出口。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和宣传阶段(6月27日至7月15日)。对属于整治范围内的群租房、“九小场所”和“三和一”场所要发动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逐家排查,民警要采集单位基础信息,并在警务基础平台群租房、“九小场所”和“三和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模块中进行信息录入。同时,逐家签订《消防安全告知书》(见附件1)。要认真组织群租房、“九小场所”和“三和一”场所以及其它沿街店铺的业主,开展安全知识专项培训和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村、社区等固定宣传阵地、营造氛围,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场所从业人员,应做到对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告知义务,如:逃生路径、逃生出口、火灾发生时逃生基本常识等内容。

  (二)检查和整治(7月16日至8月31日)。对群租房、“九小场所”和“三和一”场所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逐家开展检查,认真执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场填写纸制《“九小场所”安全排查记录表》(见附件2),同时在警务基础平台群租房、“九小场所”和“三和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模块中进行录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业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建立台帐,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各个场所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做到一个场所一档案,确保紧急状况下的人员疏散逃生安全。

  (三)联合取缔(9月1日至9月15日)。对于限期整改到期后依然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到位的群租房、“九小场所”和“三和一”场所,要联合安监、市场局、城管、文广新、卫计委、人社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或予以取缔,绝不能对事故隐患存在任何侥幸。市局将建立群租房、“九小场所”和“三和一”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流转平台,对涉及其它部门管辖的安全隐患以及违法信息及时予以流转查处,进行长效治理2024新澳门免费资料。

  (四)督察验收(9月16日至9月20日)。市局将成立工作组,采取明查与暗访、街面走访与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地进行随机验收,严格考核,对于工作不得力、局面打不开或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行政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市局在各工作节点将召开派出所分管领导参加的研判通报会,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推进。各派出所要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市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精细化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增强部门联动。消防大队要发挥好在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分解落实责任,加强与安监、市场局、城管、文广新、卫计委、人社等部门联动,适时建立群租房、“九小场所”和“三和一”场所整治共享平台,形成信息沟通、隐患抄告等工作制度,对工作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抄告流转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联合开展针对性的执法行动,建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的良好格局,形成整治合力,提升整治效果。

  (三)严格考核督导,强化行政问责。市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到一线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各派出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各派出所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督促,确保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实现对安全隐患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解决的目标。

  (四)工作开展扎实,建立长效机制。为更好的把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发挥到最大效能,各派出所要注重总结提炼整治工作中好的、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经验材料,并及时转化为今后工作中的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专项工作结束后于9月20日前上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表及总结。

 

 

                                       太仓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7日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