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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呼唤2024-09-30生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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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城建”)致力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能有效带动投资、激发消费活力,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对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是推动“数字住建”的有力支点。新城建在带动社会投资、提升政府运作效率、增强城市运行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宜居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探索出了许多有益经验。

  • 新城建对提升城市经济及宜居水平成效显著

新城建通过打造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CIM)、市政基础设施智能感知与监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社区与数字家庭、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等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智能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人民群众生活宜居度方面成效明显。

(一)带动社会有效投资,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新城建项目落地,有利于扩大内需,有效释放城市发展潜力,形成发展新动能。虽然新城建项目的界定及计算其投资规模和效益的方法不尽相同,但新城建项目确实可以带来可观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为城市经济发展增添动力。比如,南京市、广州市、深圳市、济南市等通过遴选新城建项目扩大了社会投资,形成社会有效投资,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新城建紧抓数字经济浪潮、探索数字产业蓝海,打造智能、绿色集约的现代化产业发展路径,形成一定规模的新产业,并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比如,温州市积极建设数安港,打造新城建数字产业新业态;佛山市打造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实现新城建助力家电产业发展;嘉兴市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实现施工过程减少碳排放;深圳市混凝土模块化建造模式助推建筑业减废降损降能耗等澳门管家婆一码一肖。

(二)推动科技赋能管理,有效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是新时代应对城市安全风险挑战、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水平的必然选择。依托CIM底座搭建数字平台,精准、高效收集数据,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避免城市重复建设,助力老城保护,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是让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数字化的重要手段。智能网联汽车,实现车联网与智能车的有机结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城市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等信息化。智慧社区与数字家庭,以科技赋能推动治理理念创新、组建城市治理“神经元”。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节能技术与建筑业融合发展。比如,杭州市依托“云共治”场景运用人工智能算法,让城市治理问题识别效率提高56倍;温州市打造龙港“宅地智管”应用,实现“无纸化”线上审批和监管;佛山市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近40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秒批秒办”等。

(三)提升预警监测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依托新城建物联感知设备,及时感知、提早预警、高效协作,紧抓风险防控,保证城市运行安全。比如,杭州开发“云上坦途”道路智慧治理系统,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提升58%,运用“桥隧安全在线”,超重车通行数量环比下降80%;嘉兴市浙里燃气安全在线项目,节约钢瓶折旧、检修费、供应站投资等,降低瓶装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率;杭州通过智能巡检等手段发现道路病害及环卫问题,处置效率提升了45%;佛山市环卫车辆智能管理平台,自动对车辆每日的作业线路、频次等作业要求进行全方位智能监控,大幅提高了道路作业达标率等。

(四)积极回应民生需求,提高群众生活宜居度

新城建通过科技赋能,助力城市管理和好社区建设,聚焦城市停车难、养老托幼设施少、就医远挂号难、物业服务慢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急难愁盼问题。比如,杭州市依托“云共治”场景运用人工智能算法,提高城市治理问题识别和处置效率,城市管理类市民群众投诉信访量同比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南京市依托信息平台,解决老百姓面临的停车难、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拓展物业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支持“物业+”新型服务业态发展;苏州市以“智慧助医”和“智慧助老”为切口,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智慧助老”模式,实现传统型养老和智能型养老有效结合等。

  • 新城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城建工作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积累了诸多经验,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跨部门协调不畅,部门间壁垒依然存在

新城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发挥不够,经常出现职责边界不清晰等问题,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机制仍需进一步畅通。数据安全和数据共享之间矛盾突出,数据汇集的目的在于应用,平台运行产生的海量数据在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共享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数据权属问题,数据呈现多主体、权责界定难等特征,影响数据共享。新城建大部分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复杂,涉及住建、城管、自规、应急等多个业务单位,须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在项目审批、财政评审、招投标阶段,需要较长周期完成,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

(二)顶层设计缺乏,法规标准建设滞后

新城建是一项庞杂的工作,既需要统一的顶层设计来明确各项重点任务之间的层级关系,又需要各类建设标准为工作开展提供指引。但目前上位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新城建是个新事物,当前试点工作中的一些创新举措,在落实长效化实施过程中,受上位法现有条件约束,缺乏政策支持依据,一时难以突破。市场标准规范缺乏,特别是智慧化硬件产品和数字化应用产品,相对于传统工程、建材等缺乏市场标准、质量体系和评价体系,易导致企业低价低质抢占市场,影响市场健康发展。

(三)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投融资难题亟须破解

目前新城建试点工作的经费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支出,近年来受内外部环境影响,我国宏观经济运行面临诸多挑战,叠加减税降费因素,政府财政收入增收压力大,各级政府对新城建的增量投资受限。而新城建所依赖的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更新速度快、迭代周期短,前期投入大、资金回笼慢,投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盈利点不明确,导致市场主体参与度较低,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就目前的投入和产出来看,暂未找到丰富的应用场景来平衡前期的建设成本,导致社会资本普遍处于观望态度,难以实现自造血的可持续发展。

(四)产业生态尚未形成,对产业升级带动能力不强

推进新城建根本上要靠“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但新城建与城市空间发展结合不足,尚未发挥技术赋能的优势,无法对高质量的城市建设提供有效的管控和指引,对产业的发展带动能力仍不突出,产业生态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新城建项目策划、推介、包装的能力和资源储备还不够充分,向新城建转型尚未形成明晰的产业结构,缺乏足量头部企业示范引领带动产业链升级发展,急需以政府为主导、行业内联动的标准引导和政策扶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单位为依托、科技与经济一体化的技术研发转换体系也亟待建立。

(五)自主创新引领不足,应用场景依然有限

自主创新动能不足,新城建相关技术与国外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另外,专业人才短缺,缺乏智能建造工匠和学科带头人;市场方面缺乏人工智能、物联网、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应用的职业技术人才;项目建设方面,普遍仍以传统产业工人为主,对新技术应用接受度差。新技术应用场景有限,多数新型基础设施只是作为传统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辅助手段,主要是作为政府加强行政管理、提升行政效率的手段,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相关数据、技术等要素资源市场化前景不明朗,尚未充分发挥技术赋能优势,还未拓展更多的应用场景,市场化应用仍存在诸多障碍。

(六)评价考核机制缺位,工作推进无有效抓手

调研发现,试点城市中的大部分城市未出台针对新城建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既没有考核的正向激励,也缺乏考核的督促惩戒,难以对已开展的新城建相关工作的项目进度、质量、效果等进行量化评估和有效反馈。有的城市反映,由于时间跨度长,又缺乏评价考核机制,导致相关部门推进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部门间的协作效率也难以获得针对性的提高,一定程度影响工作进展。

  • 推进新城建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要进一步加强高位谋划,统筹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指挥调度,全面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强力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大省级主管部门对试点城市的督促,发挥省级部门的指导协调作用,上下协同、有序推进试点任务落地落实。要完善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完善对新城建工作任务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政策支持实施细则,强化各部门责任落实,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地。

(二)构建数据共享机制

完善数据应用和共享机制,研究制定数据归集的政策标准,建立CIM平台基础数据实时采集、更新运行机制;研究制定涉密信息共享使用制度规范,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分层,明确使用范围,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推动数据资源在各部门各领域共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基础性机制,进一步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

(三)大力拓宽资金渠道

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统筹财政资金使用,可以统筹协调设定新城建试点工作专项资金,完善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制度,弥补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地方层面要落实各级财政资金,通过先行拨付部分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优质新城建项目落地。拓展市场化投融资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专项债、政策性贷款、产业导入、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并激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建共赢的资金保障模式。

(四)完善相关法规标准

国家层面继续出台相关法规条例与标准体系,结合试点经验,尽快出台完善一体化数字住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建设的法规条例与国家标准,为地方数字住建项目的建设、功能应用等指明方向,解决新城建工作的痛点堵点。鼓励地方层面自主探索配套法规条例或标准规范,各地方及试点城市一方面需要在国家现有相关法规条例、政策与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完善地方新城建工作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进展情况,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探索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与标准规范,系统规范推进当地新城建工作开展。

(五)探索建立评价考核等机制

加快建立并优化考核体系,探索完善新城建工作考核的闭环机制。建立工作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各地及试点城市新城建工作信息同步机制,及时汇总任务进展情况,积极向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上级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建立新城建试点工作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试点城市退出机制,健全评价考核全闭环管理等。

来源:建筑杂志社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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